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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市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浏览量:5677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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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临检发〔202214 

 

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市临床检验

室间质量评价的通知

各参评单位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92号)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为推进武汉市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检验检测质量,我中心修订了2023年武汉市临床检验室间质评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按照市卫健委相关要求,为尽快建立我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扩大医疗机构检查化验结果“一单通”项目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独立实验室应参加武汉市医学检验能力验证/室间质量评价,并纳入全市医疗机构质量监督检查,具体包括以下医疗机构及实验室:

1、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的检验科和临床实验室;

2、全市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计生服务站、血液中心的检验科和临床实验室;

3、各高等院校医院和企业医院的检验科和临床实验室;

4、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检验科;

5、全市各民营医疗机构、体检中心、独立医学实验室。

二、室间质量评价计划

2022年能力验证计划的基础上,2023年新增3个计划,一共25个计划。其中D-二聚体和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检测、心肌标志物检测、特殊蛋白检测、内分泌检验、肿瘤标志物检验、HPV16/18分型、人类白细胞抗原B27检测等7个计划作为调查项目(详见附件1)。调查项目暂不收费,将于计划下发起同步开展问卷调查,根据问卷回收的统计结果下发质控品,请大家积极参与问卷调查,微信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问卷。

三、室间质评计划的频次和发放方式

室间质评计划一年开展两次,上半年为5月,下半年为10月。其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计划每季度开展1次。具体时间在计划开始前两周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wuhanccl.com/发布。质控品由市临检中心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物流方式配送。参评单位收到质控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并及时上报结果。

四、申请要求

已有实验室编码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请根据自身实验室开展检验项目情况,即日起通过进入武汉市临床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wuhanccl.com/,点击首页“在线EQA登录”,在线填报2023年室间质评计划申请表。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1231日。

请新参加机构进入网站 “http://www.wuhanccl.com/”,点击首页“室间质评新用户注册”,根据提示填写表格、上传相应资料并提交审核,包括:

1.  武汉市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申请表-新用户;

2.  申请单位实验室开展的检验项目汇总表;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盖章后上传);

4.  事业单位(公司)法人证书(需盖章后上传)。

表格及资料上传完毕后提交审核,我中心将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发放EQA系统账号。申请单位即可根据自身实验室开展检验项目情况,通过进入网站“http://www.wuhanccl.com/”中“在线EQA登录”在线填报2023年室间质评计划申请表。

五、样品检测和结果报告

收到质控品后,请受评单位务必仔细阅读报表中的说明、注意事项及说明书,完成检测后,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武汉市临床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wuhanccl.com/”,在EQA系统上报结果,准确完整地填报各项内容,并留存(复印或备份)报表和原始结果备查。实验室收到质控品后应认真检查核对,如有破损、缺失或编号错误等,请及时与市临检中心质量评价科联系,以便安排补寄。

六、证书发放

年度室间质评证书(一个实验室编码下的所有计划的证书)将在所有室间质评计划结束后发放,一般在下一年度上半年发送给参评单位。

七、参加者信息的保密

市临检中心承诺对参加者的信息保密,但将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将结果抄送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或部门。

八、参加者参加计划的缴费要求

参加者在填报申请后应及时缴纳室间质评费用。申报截止日期前没有申请及缴费的单位,市临床检验中心将不发放2023年度质控品。

九、联系方式

(一)质量评价科负责参加者申请的信息收集及组织能力验证物品的发放,如有申请信息及能力验证物品等相关问题请联系质量评价科。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24

邮 编:430030

质量评价科:027-8569005085698606

联系人:魏老师  任老师  恽老师  卫老师  

QQ工作群:137141197

微信工作群:联系质评科老师协助添加。

(申请加群时备注:单位+姓名+手机号)

(二)市临床检验中心财务科负责参评单位的费用收缴工作,请参评单位于123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缴费。开具的电子发票将于缴费后10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申请表中的指定邮箱。

收款单位、帐号及开户行如下:

 名:武汉市临床检验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硚口区支行


 帐  号: 3202003729200945721

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单位名称!  

 号:102521000206

联系人:邱老师  龚老师

联系电话: 027-85698601

QQ工作群:137141197

附件12023年武汉市临床检验室间质评计划申请表

附件2: 2023年武汉市临床检验室间质评计划

附件3:武汉市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申请表-新用户               

武汉市临床检验中心   

武汉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

202210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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